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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离退休教职工中开展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

2015-06-16  点击:[]

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经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和校老年协会研究决定,在去年开展此项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在学校全体离退休教职工中更为广泛地开展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活动,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全校离退休教职工

二、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5年6月10日

三、 作品内容:

作品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歌颂我国和我市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为主题。

四、 作品征集有关要求:(所有参评作品均应为原创作品)

1.书法作品:

(1)书体不限,篆、隶、楷、行、草均可;

(2)尺寸不限;

(3)硬笔书法不参加此次活动。

2.绘画作品:

(1)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等均可;

(2)尺寸不限;

(3)硬笔画及工艺作品不参加此次活动。

3.摄影作品

(1)参赛摄影作品为7寸照片;

(2)彩色和黑白不限。

4.参评作品背面需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所属分会。

5.参评者提交的作品每个类别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幅。

6.各分会应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分会在此方面有兴趣、有特长的老同志积极参加比赛活动,并将征集到的各类作品于2015年6月10日前交离退休工作处,作者本人也可自行将作品交到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7.学校将聘请专业人员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适当奖励。学校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作品举办获奖作品展。

8.学校将优秀获奖作品报送省高校老干部工作研究会、省高校老年协会和武汉市老干部局等举办的相关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比赛和书画展览。

9.所有参赛作品暂不退还。

学校老年协会

离退休工作处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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