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高校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市属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考核第二季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6月25日——7月5日
二、重点内容
1.修订完善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有关资料(包括党委会讨论记录、印发文件等)。
2.修订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议、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有关资料(包括院系党组织会议讨论记录、党委会讨论记录、印发文件等)。
3.2018年上半年,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一岗双责”有关资料(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讲党课情况统计、到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记录等)。
4.组织开展党员公开承诺,争创“三育人”示范岗活动情况(包括学校党支部名单、每个支部建立示范岗个数等)。
5.组织开展“教育党建工作室”建设情况(包括学校院系名单、建成党建工作室数量、党建工作室面积等)。
6.组织开展“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情况(包括学校教师党支部名单、党支部书记基本信息,含职称和最高学历等)。
7.学校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包括学校35岁以下非党员青年教师名单、基本信息、为非党员青年教师配备党员导师名单及基本信息、递交入党申请书、列为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本年度拟发展情况等)。
8.学校开展入党发展对象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方案、培训名单、结业考核情况等)。
9.纪念建党97周年活动安排。
10.2018年上半年,学校党委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推进、督查工作情况。
11、2018市属高校深化“红色引擎工程”季度考评自查表。
三、有关要求
1.市属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季度检查工作,季度检查结果将直接计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考核分数。
2.各单位请于6月29日(星期五)前,将以上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工委组织部。
3.市委教育工委将适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查核。
中共武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