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行为规范,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新形势下合格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行为规范
一、认真学习,坚定信念。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牢记党员身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二、牢记宗旨,主动践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向上向善精神力量,做好联系和服务周围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努力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影响和带动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共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三、遵守党纪,严格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守住纪律底线,按规定交纳党费,自觉做到顾大局、讲原则、守规矩,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裉色”,不忘初心,永葆本色。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应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体学习、组织生活。
四、老有所为,发挥作用。依托自身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继续发挥作用。坚持以德树人为根本,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支持学校工作,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五、顾全大局,促进和谐。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理解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积极在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和社团组织中发挥作用;做身心健康、乐观阳光的模范长辈,自觉遵守公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校园稳定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