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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17-01-11  点击:[]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

离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离退休人员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其他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体制

在学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学院对离退休教职工实行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指导,各尽其责、互相配合、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的原则,各总该应协助离退休工作处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离退休工作处管理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

2.加强对离退休工作政策理论的学习和调研,探讨新形势下离退休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途径,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

3.定期走访慰问高龄、孤老、特困、重病的老同志。

4.负责学院领导定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情况的具体组织工作。

5.做好老同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听取和了解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

6.会同组织人事处,抓好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及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及重大纪念日的思想教育活动。

7.发挥老同志的作用,加强对院高校老年协会和老同志其他社团的管理工作,指导他们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使老同志继续为两个文明和学院建设做贡献。

8.负责管理离退休人员专用经费,根据离退休人员的爱好和特点,组织全院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四条 经费管理和使用

1、离退休工作经费学院按上一年年末离退休工资总额的2.5%标准进行划拨,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掌握使用。

2、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离退休工作处对专用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组织集体活动,走访慰问等工作,不平分给个人。

第五条 本规定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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