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人社发〔2017〕67号
关于印发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发挥重点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培养平台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培养适应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不断规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中组部〔2011〕11号)、《武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武发〔2010〕15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09〕8号)等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对《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武人社发〔2012〕21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新修订的《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并就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目标及定位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部署的重点工作项目,是新时期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利于规模化培训技能人才,不断提高技能培训质量,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到2020年,我市将建成15个培训能力较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5年,我市将建成20个结构合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师资精良、培训质量高、社会评价好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结合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客观需要,积极探索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和发展转型升级条件下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本规律;深化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等方面积累的建设经验,为全面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以及规模化培训高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二、实施范围
主要选择具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资质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为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
(一)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好、社会评价高、师资力量配备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的骨干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二)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对高技能人才有急需的骨干企业;
(三)培训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规模较大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单位、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组织实施单位要健全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培训工作经验。成立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带动各行各业和社会力量等多方面的资金投入,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对各区组织实施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区财政要给予积极支持。
(三)工作要求。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以及各有关单位和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建立专门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组织发动、方案制定、协调推进和具体实施等各项工作,建设好本区域、本单位的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 83919068
电子邮箱:whzkc@163.com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联系电话: 85711339
电子邮箱:baisr@hotmail.com
附件:1.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2.武汉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3.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汉 市 财 政 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