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根铸魂、赋能助力的重要作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对2023年全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二十大精神,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不断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有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院校和具有中心城市特色的全国一流开放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二、培训对象
全校全体党员干部。
三、培训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运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国际和国内相结合的办法,着力把党的二十大讲清楚、讲透彻。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运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四卷等重要著作、运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学习材料,联系学、贯通学、系统学。引导党员干部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分级分类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效果导向,以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生动教材,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校先锋党员一线宣讲团成员等作专题讲座,组织科级及以上干部、年轻干部及新任职干部参加干部专题培训班,统筹线上线下学习资源,帮助党员干部练好内功、提升修养,不断锤炼适应学校发展要求的专业本领,努力培养造就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理解、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培训,引导师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践行宗旨意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四、重点工作
(一)科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突出政治引领和能力培养,聚焦学校“十四五”改革发展稳定、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质培优”和双高校建设任务等,开展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举办1期,学制5天,学员200人,培训全校科级及以上干部。
2.“青苗学堂”年轻干部培训班(第一期)。举办1期(共3期),学制7天,学员50人/期,培训近三年新提拔科级及以上干部。
3.“青云计划”中层干部培训班(第一期)。举办1期(共3期),学制7天,学员50人/期,培训全校中层干部。
4.“新视野学堂”干部岗位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举办4期(共4期),学制半天,学员50人/期,培训全校科级干部。
5.“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依托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举办3期,学员110人/期,培训全校处级干部;依托学校党员干部学习平台,举办3期,学员130人/期,培训全校科级干部。
6.积极做好对口帮扶单位来汉集中培训工作。按照帮扶单位培训需求,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和具体业务指导。
7.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级干部调训、轮训、专题培训和任职培训,做到应训尽训,实现全覆盖。
(二)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突出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党建工作实务、群众工作、基层治理等培训。
8.党务干部培训班。共1期,学制5天,学员约50人,培训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
(三)教职工、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做好教师、学生入党培训工作,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确保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引导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基本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政治素质,为学校党建高质量发展凝聚“红色力量”。
9.第32、3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2期,学制6天,学员约900人(450人/期)。
10.第31、3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共2期,学制6天,学员约200人(100人/期)。
(四)新党员教育培训。着眼于强化思想入党、提升政治觉悟,以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为重点,开展新党员培训。
11.预备党员培训班。共1期,学制3天,学员约150人。
(五)统战成员培训。围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发挥作用”的目标,组织统战成员参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统战成员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12.统战成员培训班。举办1期,学制3天,学员30人。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组织形式。党委组织部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严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政治关、质量关和纪律关。各党总支要采取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系统性。
(二)丰富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校友优势,邀请先进人物、身边榜样开展讲座、学习交流等,加强案例培训和开展典型教育。
(三)创新培训手段。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引导党员用好“共产党员”“学习强国”“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党员干部学习网”等平台,推动教育资源网上共享,推进党员教育培训信息化、网络化。
(四)落实学时要求。处级以上(含处级)干部每人每年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110学时,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学时;科级干部每人每年脱产培训学时数不低于90学时,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学时。
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除执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外,要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各级党校党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职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完成培训任务。
(二)加强学风建设。各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党员要严守培训纪律,自觉接受教育培训。
(三)严格考核评估。党委组织部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院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成效考核体系。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健全党员述学评学考核制度。
特此通知。